用民生“温度”标记幸福“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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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载披荆斩棘,70载风雨兼程。德宏州成立70年来,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回望过去,德宏民政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全面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职能,让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体会到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的幸福,从而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地投身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民政系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更好地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看望慰问困难老党员

  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建立健全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低保方面,城市低保人数由建制初期(1999年)的4666人减少到目前的2909人,农村低保人数由建制初期(2007年)的6万多人减少到目前的45935人。年资金投入量由最初的百余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1.94亿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最初的68元/月、30元/月提高到481元/月、288元/月。2017年以来,全州上下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治理,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廉洁低保”,全州城乡低保对象通过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后,由24万多人减少到目前的5.2万余人,对象精准度得到全面提升,“轮流保、平均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精准兜底的目标。截至2023年3月,全州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8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4.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全州实现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把符合脱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扶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家庭刚性支出扣减措施,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脱贫标准但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实行“救助渐退”,圆满完成“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目标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特困供养方面,2006年建立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2014年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目前全州共保障人员2183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执行。目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10元/月。临时救助方面,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乡镇审批额度和救助封顶线大幅提高。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共救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13.48万人次,支出保障资金8081.88万元。服务能力方面,进一步拓展申请渠道,努力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先后推出“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不出户、不求人”的申办服务,2021年来累计受理6155件救助申请。建立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9.05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通过主动监测、分析预警,第一时间落实救助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到芒市西山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困难群体保障更加全面。流浪乞讨、孤残儿童、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儿童福利方面,2009年在州社会福利院加挂州儿童福利院牌子,2010年成立盈江县儿童福利院,2013年成立陇川县儿童福利院;2021年撤销县级儿童福利院,改设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优化提质州儿童福利院,全面推动孤儿区域性养育工作,全州有儿童福利机构1个。机构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90元和1290元,惠及全州292名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都纳入了各类保障范围。2010年在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的30个村委会成立儿童之家作为国际儿童福利示范区试点,2016年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目前全州共有儿童之家381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同时,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探访看望和“亲情连线”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让留守儿童在阳光下成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州和县(市)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厘清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凝聚工作合力,新时代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位推动格局全面形成。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运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构建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新机制,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残疾人保障方面,自2016年起,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重度残疾人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从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90元,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惠及生活困难残疾人7846人,重度残疾人8185人。流浪乞讨救助方面,自愿救助的救助管理制度取代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全州救助管理机构扎实开展护送返乡等工作,寒冬送温暖等人性化服务常态化开展。2012年以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年均在5700人次左右。

  入户走访困难群众

  基本社会服务优化提升

  养老服务明显提升。州人民政府持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严格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等多项政策,法规政策的集成协同效应明显增强。积极争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养老同步发展。当前,全州共运营养老服务机构13个(含改造完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所),正在建设老年公寓4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1个。投入使用在建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90个,实现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养老总床位达4535张,平均每千名老人26.18张。老年幸福食堂运营、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土地、税费、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基本养老服务市场,建立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保险等补助制度,全州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3个,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不断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综合补贴等制度,全州17万多老年人享受了改革发展成果。

  民政暖万家志愿服务活动

  社会事务取得突破。殡葬事务实现标准化服务。2014年12月,州人民政府颁布《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全州殡葬改革全面启动;2018年出台《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全面解决殡葬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已建并正常运行殡仪馆5个,正在建设殡仪馆1个;县(市)骨灰堂正在建设4个;经营性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24个。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开展文明治丧专项整治,群众治丧环境明显改善,殡葬服务更加便捷。婚姻登记实现数字化改革。2012年起,乡镇手工操作办理婚姻登记全面停止,取消了14个乡镇婚姻登记处,全州保留州级婚姻登记机构1个、县级婚姻登记机构5个、乡镇级婚姻登记机构22个,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从2018年起全面取消了证件工本费,实现婚姻登记流动办理,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芒市中心敬老院向在院老人发放水果

  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党建引领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机制。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换届选举程序,圆满完成7届村委会和6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截至2023年6月,全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100%,全州421个村(社区)“两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全面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实现由村(居)党组织纪委书记或者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所有村(社区)制定了“小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赋予村(居)委员会特别法人资格,村(居)委会任期由3年调整为5年,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着力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基层民主成效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推进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进程,全州100%的村(社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近五年来,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城乡社区,持续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考验中展现出很强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及时解决,做到了居民有诉求、组织有回应、服务有保障,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不断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州社会福利院对在院儿童开展心理关爱服务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州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647个,涉及旅游、餐饮、文化、卫生、体育、农业、扶贫、慈善事业等社会组织各领域。完成了63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社会组织涉企收费、乱收费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成立了中共德宏州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党建工作入章程全覆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80个。宣传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和物资(折合)320余万元。

  芒市老年幸福食堂

  行政区划调整明显优化。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全州行政区划设置。1996年潞西县撤县设市,2010年撤销潞西市设立芒市。特别是2005年实施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州乡镇(街道)数由64个减少到49个;2007年设立芒市勐焕街道,2021年瑞丽市勐卯镇撤镇设街道、姐相乡撤乡设镇,县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构建起了县域内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采集形成涉及11大类74小类的地名目录12986条。完成了省、州、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福彩公益宣传活动

  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大力培育扶持慈善力量,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更具灵活性、能够有效对接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多层次服务等优势,切实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目前,全州共有慈善组织7个,慈善会实现州和县(市)全覆盖。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专业服务开展、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稳步推进全州社会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233人(其中持证社工130人),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7家,实现56个乡镇(街道、农场)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全州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全州志愿者队伍1338支,注册志愿者已达12.58万人,开展服务项目1万多个。421个村(社区)均建设有志愿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民政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

  德宏州成立70年来,民政部门在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军休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政业务进社区

  海阔春潮涌,风劲好扬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州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殷殷嘱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根基,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民政贡献。

  德宏州民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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