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曦,女,回族,1985年1月出生,无党派,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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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责于心,做服务大局的“建言者”。政协委员的职责是建真言、献良策,黄浩曦始终聚焦德宏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提交《关于加强德宏州旅游事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缅籍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等提案,以问题为导向,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履责于行,做关注民生的“践行者”。政协委员是社会共识的凝聚者、政策落地的推动者,黄浩曦始终将服务群众作为履职的重要方向,提交《关于规范处理城区大件垃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芒市地区自驾车旅居车的提案》,联名提交《关于促进青年就业的建议》《关于提升群众性应急救护能力的提案》,聚焦“民之关切”,用心用情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
担责于身,做法治建设的“促进者”。黄浩曦立足界别特点与岗位优势,充分发挥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将履职与工作科学统筹,积极参与各类调研视察,拓宽信息渠道和认知边界。先后4次参与“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协商会,累计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听证、专家论证等监督会议10余场次,不断提升议政建言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水平,助推法治德宏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德宏州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