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凝聚团结共识 汇聚前行力量——论深入学习贯彻州委八届九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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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州委八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全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良好局面。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近年来,德宏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以“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高度自觉,将党的声音、中华文化与边疆治理紧密结合,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5928.9万元,建成示范点21个,5个单位入选新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库。这些成果的取得,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边疆落地生根的鲜明印证,更是德宏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真实写照。

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注重实效等方面下功夫,统筹推进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德宏案例”,多渠道、全方位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要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持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用好用活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效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全过程,不断增进“五个认同”,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全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好“枝繁干壮”“石榴红”等工程,持续办好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扎实开展促“三交”系列行动,建设一批“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深入挖掘讲好“德宏民族团结大家园”的生动实践故事。要不断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巩固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问题的关键,在经济布局与资源配置中全面落实共同体建设导向,推动经济政策与民族政策同频共振。要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的意义,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民族地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们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也要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续写新的辉煌。”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建设美丽新德宏、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而不懈奋斗,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德宏团结报评论员 明雄忠)


一审:明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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