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和德宏州公安局决定开展德宏州范围内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州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农村公路。
三、整治车辆
重点整治超限超载运输矿石、砂石、木材、大型设备等重型货车;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四、整治违法行为
(一)重型货车违法行为
1.整治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严查“百吨王”及超载50%以上违法运输的重型货车;大件运输无证通行、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时段行驶;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号牌、无牌上路;货运源头违规配载、出站超限、绕行逃避检测。
2.普通货车违规承运危险化学品;危货运输无运单、后补运单;擅自关闭、屏蔽、破坏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超速、长时间疲劳驾驶。
3.私自加装挡板、加高栏板、改动轴数、变更车辆外廓尺寸等非法改装;使用飞机轮、液压装置、垫磅、跳磅、冲磅等方式干扰称重检测、逃避治超检查。
4.货运车辆强行冲卡、聚众堵路、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切割高速护栏、损毁称重及监控设施。
5.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开展货车改装、拼装作业。
(二)货运源头违法违规行为
矿场、砂石料场、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上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动态监控流于形式、台账管理混乱。对违法多发、隐患突出企业将实施联合约谈、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吊销相关许可,并实施联合惩戒。
五、治理措施
(一)强化联动共治。健全路警联勤、区域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协同管控,构建全域覆盖、常态长效的治超治理格局。
(二)精准严查严管。聚焦夜间、凌晨违法高发时段,加密路面巡查频次,精准拦截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恶意超限超载、遮挡号牌、冲卡闯站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车托”“黄牛”带车避检、带路闯关、协助逃避执法等违规行为。
(三)压实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对查获的“百吨王”车辆,一律溯源货物装载单位,约谈货运企业及源头单位。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整改而拒不执行,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市场准入、融资、优惠政策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四)守牢安全底线。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现场执法流程,压实安全责任,稳妥处置突发情况,全力保障执法安全和道路通行秩序,确保专项行动平稳有序推进。
六、有关要求
全州各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源头装载单位及广大货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执法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合法权利。
特此通告。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公安局
2026年9月7日
一审:金花
二审:史华林
三审:张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