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巡察组及时纠正了我乡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7.7万元村集体资金都已经存入平山乡核算中心账户,有效消除了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廉洁风险。”面对前来回访的梁河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平山乡相关负责人诚恳地说道。
7.7万余元的村集体资金得以入账,源于梁河县委2024年的一次巡察。2024年11月,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启动,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平山乡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在走访群众、谈话了解、调阅财务账目后,巡察组发现平山乡部分村民小组存在财务公开不到位、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和长期不入账由私人保管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公款私存极易滋生侵占、私吞、挪用等腐败行为,村集体资金事关集体利益,必须清清楚楚且公开透明,还村民一本‘明白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巡察组高度重视,聚焦6个行政村及各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情况深入开展核查。
通过多方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巡察组发现平山乡共有8个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存在收入长期不入账而是由村组干部私自保管的情况,有的村民小组甚至长达4年没有报过一次账,涉及资金共计7.7万余元。
问题核查清楚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与平山乡党委和各村进行沟通,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移交乡村进行整改。截至目前,8个村民小组8笔未入账的村集体资金已全部存入平山乡核算中心账户。同时,巡察组督促平山乡党委聚焦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村集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村务监督力度,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是一本‘民生账’,更是一本‘民心账’。”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组账由乡核算中心代管”制度执行到位,杜绝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让群众深度参与监督、知晓集体资金动向,确保集体资金始终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