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庭审进村寨 司法温度暖人心
+ 收藏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

此举不仅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掷地有声,更借“以案释法”的东风,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真切体会到司法的惩罚力度和民生温度。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审查案卷时,发现被告人杨某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偏远山区,到法庭参加庭审面临诸多困难。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案件移送至县人民法院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主审法官沟通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杨某某家中。

虽在被告人家中临时设立简易法庭,但庭审全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严谨。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后,当庭对被告人杨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被告人杨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这场“搬”进家里的庭审,是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检护民生”理念的缩影,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也体现了人文关怀,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力度”与“温度”。(县人民检察院)

一审:蒋薇

二审:杨国平

三审:郭晶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