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多年的养护酬劳终于拿到手,真心感谢检察院为我排忧解难!”近日,71岁群众蚌某某专程给县人民检察院送去锦旗,致谢检察干警为其追回2万元劳务报酬。

此前,赵某承接了校园绿化管护项目,聘请蚌某某负责绿植养护,双方就劳务结算存在分歧,蚌某某多方协调未果,于2026年4月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办案检察官多方联络雇主及其家属释法明理,深入校园、村组走访取证,以完整证人证言厘清案件全貌。经过多轮诉前沟通,向雇主宣讲劳务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双方商定以2万元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考虑蚌某某年迈出行不便,检察官便上门细致解读和解方案;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村组干部、行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劝导,双方当场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同时,与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兑付工作,多方联动督促雇主足额付清酬劳,多年悬而未决的劳务纠纷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县人民检察院)
一审:曹 榕
二审:肖素梅
三审:郭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