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18号)相关规定,现将《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8日
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芒市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5月22日就《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本次听证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17:30在芒市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主持人由芒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冯鸾芳担任;决策发言人由芒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国仲和芒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沈发军2位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芒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杨宏、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三级主任科员杨星阳和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杨文娟担任;听证会书记员由芒市教育体育局朱小超和刘燕2位同志担任。听证代表应到21人实到18人,3人因事因病请假,听证代表中含州、市人大代表1名;州、市政协委员2名;州、市党代表2人;群众代表含利害关系人7人;家长代表含利害关系人3人;教育工作专家代表3人,德宏州融媒体中心、芒市融媒体中心2家媒体到会进行报道。
二、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情况
经梳理,18位听证代表在会上就《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主要涉及以下共19条建议,其中涉及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12条,涉及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7条:
(一)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件建议12条:
1.建议将锦华社区中公务员小区的招生片区按照距离就近原则,调整为芒市第一小学或芒市第五小学。
2.建议继续保留融合片区招生机制,将公务员小区设立为融合招生片区,小区中适龄儿童可在芒市第一小学或芒市第三小学报名。
3.建议将属于社区管理的小区,如州土壤肥料工作站家属区、怡和小区、州福利院小区、四季佰顺小区等纳入城区小学招生片区。
4.书香漫城小区已于2023年纳入勐焕街道和润社区管理,建议将该小区纳入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5.外来务工人员多数为灵活就业者,无法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建议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调整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建议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宅家庭在报名时可提供备案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7.关于“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效营业执照(设立或变更时间到报名时不低于6个月)和营业铺面租赁合同,有实体经营场所(学校实地踏勘)”的证明材料,建议增加过渡时间。
8.建议在招生工作细则中明确购房时间的界定及证明材料要求。
9.建议在招录办法中明确片区调整后多孩家庭子女的招录办法。
10.建议针对残疾人子女和特殊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可跨片区报名。
11.建议改善芒市华侨小学办学条件,加快对学校教师队伍、学校大门、运动设施、多媒体设备、实验器材的配备。
12.建议在方案中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强化家庭教育的内容,引导家长关注对孩子的陪伴教育。
(二)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草案)7条:
13.建议对于父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调动,而随父母转学至芒市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少年,按照第一批次对象招录。
14.建议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学生分数录取。
15.建议加大对少小民族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城区优质初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优先招录一定名额的城区少小民族学生,例如德昂族、傈僳族等。
16.建议加快对汇新城学校和北校区综合楼项目建设,挖掘城区四所初中的招生潜力,加大整合芒市城区与郊区的教育资源,加快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实践,建议小升初招生方案改革暂缓实施。
17.建议在小升初招生管理办法中,删除城区初中退休教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优先录取政策。
18.建议在方案中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的入学优待政策。
19.建议加大对城区四所初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学校的认可度。
三、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芒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采纳和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如下: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12条)
1.建议将纳入勐焕街道社区管理的小区,如州土壤肥料工作站家属区、怡和小区、州福利院小区、四季佰顺小区等纳入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待实地踏勘,确属于政府统一规划,统规统建且纳入勐焕街道社区管理的,纳入城区小学招生片区)
2.书香漫城小区已于2023年纳入勐焕街道和润社区管理,建议将该小区纳入城区小学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规划将芒市镇信通小学纳入城区小学管理,该小区拟划定为信通小学招生片区)
3.建议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宅家庭在报名时可提供备案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4.关于“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效营业执照(设立或变更时间到报名时不低于6个月)和营业铺面租赁合同,有实体经营场所(学校实地踏勘)”的证明材料,建议增加过渡时间。
5.建议在招生工作细则中明确购房时间的界定及证明材料要求。
6.建议在招录办法中应明确片区调整后多孩家庭子女的招录办法。
7.建议尽快改善芒市华侨小学办学条件,加快对学校教师队伍、学校大门、运动设施、多媒体设备、实验器材的配备。
8.在方案中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强化家庭教育的内容,引导家长关注对孩子的陪伴教育。
9.对于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调动,而转学至芒市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少年,建议按照第一批次对象招录。
10.加快对汇新城学校和北校区综合楼项目建设,挖掘城区四所初中的招生潜力,加大整合芒市城区与郊区的教育资源,加快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实践,建议小升初招生方案改革暂缓实施。(2024年小升初招生方案改革暂缓实施)
11.建议在方案中应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的入学优待政策。
12.建议加大对城区四所初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学校的认可度。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7条)
1.建议将锦华社区中公务员小区的招生片区按照距离就近原则,调整为芒市第一小学或芒市第五小学。
理由: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条:“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当前划定的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片区内居住人口密度较大,两所学校招生压力巨大。在设置过渡片区和恢复芒市华侨小学办学后,需根据芒市城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对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做统筹调整。
2.建议继续保留融合片区招生机制,将公务员小区设立为融合招生片区,小区中适龄儿童可在芒市第一小学或芒市第三小学报名。
理由:采取融合片区招生机制的前提是即当年招生工作时融合片区内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明显大于另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能够形成学位互补,由于芒市第一小学和芒市第三小学招生规模相当,建议中所提的芒市公务员小区不适于划定为融合招生片区学校。
3.外来务工人员多数为灵活就业者,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存在困难,建议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调整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理由: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主要目的是引导招生片区外户籍家庭的进城务工经商家长,在芒市城区稳定就业或经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促进适龄儿童健康成长。
4.针对残疾人子女和特殊的适龄儿童,建议按照就近原则,可跨片区报名。
理由:招生方案中关于特殊对象招录办法中明确:“居住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子女以及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属招生片区户籍的,在同批次中优先招录;属招生片区外户籍的,与居住地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鉴于方案中已对残疾人子女和特殊适龄儿童有相应照顾政策,同时为避免择校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跨片区报名的建议不宜采纳。
5.建议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学生分数录取。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6.建议加大对少小民族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城区优质初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优先招录一定名额的城区少小民族学生,例如德昂族、傈僳族等。
理由:调整芒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4年芒市通过实施城区小升初改革以来,城区四所初中在教育质量上已实现均衡发展,四所初中均属于芒市城区优质学校。
7.在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建议删除城区初中退休教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优先录取政策。
理由:方案中明确:“为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城区各初中在职在编及退休教职工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可选择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任教学校就读(不占用招生指标),也可选择参加整体招录确定就读学校,两种入学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此项政策在2014年芒市实施城区小升初改革时已明确,建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