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农村公路是城乡联接的重要纽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命脉,公路安全畅通是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我市农村公路得到全面建设,通行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大部分为四级公路,部分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有待提升。
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实际,现将农村公路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了你和沿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驾驶员朋友在农村公路行驶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公路设计时速20km/h(特殊路段按15km/h)行驶。
二、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社会功能和使用效率,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禁止超限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在农村公路通行的运输车辆,严格按公路设计荷载(公路荷载-II)通行:双轴货车车货总重18000千克,三轴货车车货总重27000千克。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和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自觉维护好公路标志、标线、界碑、安防等附属设施。
四、出行期间发现公路坍方、路基坍塌、路基开裂等隐患,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五、出行期间发现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水毁坍方,请及时上报当地乡镇交通管理所或芒市交通运输局。乡镇交通管理所和芒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灾毁情况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抢险保通。因损毁严重暂时无法抢通的公路,根据路网情况确定绕行路线。
芒市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692-2121595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