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万辆租赁电动车穿梭在芒市街头、停放在路边,城市公共空间如何承载?近日,芒市开展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公共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将这一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
此次专项整治自7月16日启动,截至8月7日,共清理187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用于租赁的电动自行车,清理以“临时作业”为名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开展维修、拆卸、电池更换等作业的违规维修点21处。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管理股工作人员宋江梅表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骑着小电驴逛芒市”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首选,随之而来的是电动车租赁门店的大量涌现。目前,芒市登记在册的共享自行车服务企业有30家、个体工商户267户,加上哈啰、迅驰等平台企业,全市租赁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万辆,一些未经许可擅自占道停放的车辆挤占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让市民有路难走、有车难停。

据了解,芒市占用公共空间的租赁电动车主要包括两类经营形态。一类是依法合规进入市场的平台企业,如哈啰、迅驰等平台企业,依法取得占道审批后进入市场运营,在投放数量、车辆调度、日常管理等方面,政府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监管。“我们有自己的团队,开三轮车过去把这些车子拉走,一般是100辆车安排1个人来进行管理,大概有20多个人。”迅驰出行芒市地区负责人潘家财介绍。哈啰出行也有类似的运维配置,芒市地区主管郭财龙介绍:“我们有巡检的,也有专门拉车的工作人员。拉车的4个人,夜班1个人,巡检的每天绕着城区巡查,夜班到零点结束。”另一类是未经许可、擅自占道经营的个体租赁主体,一些租赁经营主体在路边随意占道停放、扫码租还,已经构成了违规占道经营,此次整治针对的就是这一类未经许可擅自占道经营的行为。
锦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斌表示,社区居民普遍反映电动车乱停乱放和商铺占道现象阻碍日常通行,老人小孩出行风险高,担心引发安全事故,希望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常态化管控乱象,改善片区出行环境。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虽每日在主次干道进行巡查执法、对拒不改正的立案查处、引导市民参与监督举报,但租赁电动车行业在准入规则、运营标准、部门协同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期待各方坚持依法治理,探索更加精细化管理模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维护良好城市秩序。(芒市融媒记者 石喃喃 曾麻干 许俊 通讯员 杨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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