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现就2024年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
1.德宏州“产业技术拔尖人才”专项;
2.德宏州“教育人才”(原“教学名师”)专项;
3.德宏州“医疗卫生人才”(原“名医”)专项;
4.德宏州“首席技师”专项;
5.德宏州“文体人才”(原“文化名家”)专项;
6.德宏州“乡村振兴人才”专项。
(二)申报条件
各专项申报条件详见《德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1)。“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三个专项仅对培养专项名称进行更名,申报条件不变。
(三)入选培养对象补助和待遇
1.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入选者0.7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和0.3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并进行重点培养。
2.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评选和各类教育培训。
3.各部门在相关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所在单位将为人才承担州级重大课题研究、技术创新等提供相应支持。
(四)申报方式
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申报主要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开展。申报人根据各专项实施细则要求,填报《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一并提交),按程序进行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有关单位及本县(市)领域内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群众的申报材料交县(市)主管部门,即:县(市)委宣传部,县(市)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报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州直及中央、省驻德宏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州直及中央、省驻德宏单位汇总报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
(五)适用范围及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为德宏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会组织(含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2.所有项目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
3.入选后需连续、全职在德宏工作不少于5年,未满5年由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将补助资金全额缴回财政。
4.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专项,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级其他专项;已入选国家、省级对应项目不得再申报州级对应项目,如:已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不得再申报德宏州“首席技师”;已入选原《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德发〔2015〕1号)对应项目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5.申报人员在填报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3月1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评审时间。所有项目评审工作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审核确定。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后,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于2025年5月10日前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一呈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6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要和县(市)对口部门做好对接和相关工作安排,确保申报各环节顺利开展。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统筹好本地各专项对口主管部门工作,在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审核把关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人才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实出具证明材料。各级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廉洁自律、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推诿塞责、不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等情况,予以通报并进行追责问责。
(二)科学开展评审。申报人要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及学术科研情况,对参与乡村振兴和“万名人才兴万村”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优先评审。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人才,除年龄外可放宽申报审核条件,按照“宽进严出”原则,先申报审核,后评审认定。评审工作采取代表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突出能力、价值、贡献导向,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和成长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不简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评价人才。
(三)营造良好氛围。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确保符合条件人才应报尽报,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一)德宏州“产业技术拔尖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州发展改革委人事科
联系人:于海波
联系电话:3990584,13628898687
邮寄地址:芒市勇罕街5号
邮编:678400
电子邮箱:898698909@qq.com
(二)德宏州“教育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州教育体育局人事和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郝前波
联系电话:2127515、13330457753
邮寄地址:芒市仙池路36号
邮编:678400
电子邮箱:506394920@qq.com
(三)德宏州“医疗卫生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州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科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2906712、18088181197
邮寄地址:芒市勇罕街9号
邮编:678400
电子邮箱:dhzykjk@126.com
(四)德宏州“首席技师”专项
责任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富雄
联系电话:2213725、13578280317
邮寄地址:芒市胞波路60号
邮编:678400
电子邮箱:dhzzkk@163.com
(五)德宏州“文体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联系人:黄薇颖
联系电话:3990066、18988229979
邮寄地址:芒市芒罕路2号
邮编:678400
电子邮箱:xcbgbk@163.com
(六)德宏州“乡村振兴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技教育科
联系人:鲁学俊
联系电话:2121294、13908829756
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9号
邮寄地址:678400
电子邮箱:dhnyrsk333@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州级各专项主管部门咨询。
附件:
附件1:德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中共德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