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盈江供电局关于对连续六个月未用电用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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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电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盈江供电局(以下简称:盈江供电局)拟对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多次通知仍未到盈江供电局办理相关手续的用户进行依法销户,同时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预存电费)进行清理,请下列用户在2025年10月1日前携带有效资质证明或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盈江供电局辖区内供电所办理销户、退款手续,用户在销户前应结清所有电费及其他费用,逾期未办理的用户,盈江供电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为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网格服务电话0692-6655689/19569223343进行咨询)。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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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盈江供电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