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的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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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的风险警示·

  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因误食醇基燃料导致人员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风险警示:

  一、为何会误食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一种用于餐饮行业、农村宴席和户外野炊的新型燃料,主要是以甲醇、乙醇和丁醇等醇类物质为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醇基燃料的气味类似酒精,根据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异,有时会带有刺鼻气味,但对气味不敏感的人群从嗅觉上亦难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为主体的醇基燃料,可能在口味上也跟酒精类似,因而容易发生误食。

  二、如何避免误食醇基燃料

  (一)慎重购买散装白酒,广大消费者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和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不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建议优先选购正规商家获证企业生产的可追溯性较强预包装酒品。

  (二)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或泡制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执行标准、生产者及生产日期,泡制酒还应标识泡制材料名称、数量等内容;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发现经销管理不严密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不食用。

  (三)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包装物粘贴醒目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不得在灶具外的食品加工、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格专人专位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醇基燃料一旦混入食品,受污染的食品要立即废弃。

  (四)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酒,严防酒精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五)要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告知白酒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白酒安全防控风险和预防醇基燃料中毒应对措施。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泡制、不饮用非食用物质泡酒。饮酒时若发现气味、口感或色泽异常要立即停止饮用,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温馨提示:

  1.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摄入4至6毫升就可引起中毒,10毫升以上可致人死亡,且其轻度中毒反应和普通醉酒类似,工业酒精和食用白酒难以直观区分。甲醇对人体的毒性作用,主要特征是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眼部损伤及代谢性酸中毒为主。一般于口服后8至36小时发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步态不稳、嗜睡等。重者有意识朦胧、谵妄、癫痫样抽搐、昏迷、死亡等。

  2.适量饮酒、不要酗酒。推荐标准:女性每天喝红酒≤150ml、啤酒≤350ml、白酒≤45ml;男性每天喝红酒≤300ml、啤酒≤700ml、白酒≤90ml;若饮酒过量,可大量饮用糖水、蜂蜜水等,保护肝脏,加速酒精代谢。

  3.有肝功能不全、胃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食道炎、口腔溃疡、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牙龈敏感、松动、肾功能不全、肾小球肾炎的人,不适合饮酒。

  4.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者高血压、高血糖、甲亢等药物的患者要绝对禁止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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